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购物中心起火致2人身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购物中心起火致2人身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京金盛百货失火,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吗?
南京金盛百货的一场大火,损失惨重。(不知道有没有人员伤亡)出现这样重大的事件,肯定是管理疏忽造成的。至于该追究谁的责任,那要看调查的结果。惩罚不是目的,天冷了,又到了火灾高发季,希望各地都能从中吸取教训,严防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个人观点。
看到烧了这么长时间,内部消防设大概率没有启动(甚至是不能启动),基于消防主体责任,法人首先跑不掉;其次是分管安全的副总及现场安全负责人,估计当班消控值班员也难逃法网。
首先法人肯定负责,然后负责消防的公司要负责,然后就是消防部门到底有没有检查过,检查了到底合不合格,不合格有没有整改,这一看就是消防不合格,那么消防部门也要负责,然后就是起火原因啥的等等该抓得就得抓了
南京金盛百货大楼着火,所有在楼上工作的人都有可能是有可能放火的,毕竟调查研究没有出来之前,所有人都是犯罪嫌疑人之一,但是想要找到犯罪嫌疑人,没有摄像头还原的话,那就和大海捞针一样,但是我觉得有以下几类犯罪嫌疑人。
一:保安,大家都可能会说:保安不是保护大家安全的人吗,怎么可能放火了,当你说到这里时,你就错了,保安也是人,但不一定是好人,大家看新闻有很多保安和外卖或者业主起冲突,保安的位置看起来无害,但是保安的脾气一上来也是什么都做的出来的。
二:几千个业主其中一个,最近几年生意不好,生意做不下去了都要个念头,凭什么我都做不下去了,你们生意这么好,不管了,我做不下去,你们耶别想做了,大不了大家都不做了,于是一把火就烧了整个商场 。
三:有消息称是一个做饮食店的人,油烟机起火以后烧到隔壁的服装店,导致了整个商场起火,当然这只是消息,在没有官方出来证明之前一切都是假的。所以大家不要传谣,安安静静得等待官方出结果。
四:着火是意外,商场有差不多20年的历史,里面的电线和网线老化严重,只要有一点点星火都会燃烧起来。
南京金盛百货失火,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吗?
第一个问题,触犯那些罪名。
先看看法律规定:
1、放火罪和失火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意,放火属于故意犯罪,而失火属于过失犯罪,两者在量刑上有明显的区别。
2、消防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种常见的情节例如,消防部门检查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的,如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导致火灾发生,就构成本罪。
3、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南京金盛百货的失火事件,从新闻上来看烧了非常之久,虽然现在火已经扑灭,消防部门正在调查失火的原因,当然了金盛百货的主要负责人是逃脱不了关系的,甚至当天值班的人员都得负责任。
南京金鹰购物中心火灾原因查明,未造成人员伤亡, 你怎么看?
5月24日晚,据南京消防微博消息:晚上21时00分,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89号金鹰A座楼顶失火,南京消防指挥中心立即调集候家桥中队、汉中门中队、新街口专职队、新街口联防办,金鹰微型消防站赶赴现场。截止目前,灭火救援力量已到场展开处置。
一直以来,作为城市逆行者,面对各种火灾及突发灾难,广大消防官兵始终冲在一线,不怕牺牲,不怕困难,守护千家万户平安。当晚金鹰火灾一事,所有舆情一边倒为消防官兵点赞,说明了,老百姓心里明镜一样,懂得对消防官兵感恩,这也体现出一以贯之的军民鱼水之情。
值得庆幸的事,当晚无人员伤亡,没有什么比生命安全更重要。还有一点,如此突发火情,这次网络上非常干净,没有人发谣传谣,更无人信谣。南京消防官微等权威媒体发布信息及时准确,老百姓明明白白,在一定程度上谣言也就没了市场,所以说这次火灾中,不但火救的及时,信息发布的也及时,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次突发事件,老百姓和消防官兵的心连的更紧了。
商场、超市里遇到火灾如何成功逃生?
现如今,周末出游逛街的人特别多,而且现在商场大厦基本都是购物、健身、餐饮等功能集一身,建筑面积广,人员密集中等,正是因为人员密集,突发火灾的时候,人员易造成拥堵,不易疏散,很容易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的重大伤害。
商场案例
案例一: 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时许,北京喜隆多购物中心发生火灾,过火面积共计3800余平方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估算值为人民币1308.42万元,灭火过程中2名消防警官牺牲。
据原因是北京市石景山区麦当劳杨庄餐厅甜品操作间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电气故障,引起喜隆多购物中心发生火灾。
案例二:2010年11月5日9时17分许,吉林商业大厦发生火灾。经过奋力扑救,大火于当日17时30分被控制,21时30分被彻底扑灭,火灾造成19人死亡。
经调查,该起火灾起火原因系吉林市商业大厦一层二区斯舒郎精品店仓库起火点范围内的电气线路短路所致。
面对商场火灾逃生宝典
新冠感染者可能去过超市,那超市还能去吗?为什么?
最近我一直在写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医学科普,我也看到了一些人说我胡乱说话,作为医生,我写什么东西都不是我自己创造的知识,我也是参考了一些权威发布的消息结合自己的理解来写的。如果大家觉得有哪里写的不妥的,可以给我提出意见,如果真的错的,我会虚心接受的。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播速度确实够快的,不过之前广大医务人员和群众的努力已经看到成效了,截止到今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确诊人数已经达到了37286,和昨天相比人数增加了2657,而昨天和前天相比人数增加了3000多,根据这个数据来看,疫情的控制有一定的成效。今天我再来写一下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知识。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气溶胶传播并没有被证实:
今天我一觉醒来,看到一些媒体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播途径——气溶胶传播,他们提到上海的某个研究组织证实了这种传播方式,不过我自己又在网上查阅了权威部门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知识,他们提到气溶胶传播并没有被证实。所以目前来说,并不能认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传播。
可能喜欢思考的人会有疑问,到底什么是气溶胶传播,这个理解起来并不难,因为我们高中化学学过气溶胶的一些知识,常见的气溶胶包括烟雾、雾霾等。而这里说的气溶胶传播就是指病毒悬浮在空中,短时间内不散去,会随着空气流动而移动,在医学上这种传播被认为是传染病的最强的一种方式。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可能去过超市,那超市还能去吗?
目前来说,我们的出行都受到了明显的限制,而家里的蔬菜和水果以及别的食物也会有吃完的一天,所以这个时候就不得不出去购买食材和食品。在城市里超市就是购买这些的主要的渠道,虽然可能有被感染的患者来过,但是也没有必要恐慌,因为只要严格按照权威部门公布的预防措施来,能被感染的可能性还是不大的。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一个比较主要的传播方式就是飞沫传播,也就是我们说话产生或者打喷嚏等产生的飞沫来传播疾病。这种情况下,戴口罩就显得尤为重要虽然它不能阻挡所有的病毒,但是它能有效阻挡飞沫。可能会有朋友觉得即使这样也是有可能感染,不过从医学的角度来看,感染的风险是比较小的,因为病毒要感染人体,是需要一定数量的病毒的,更何况我们还有强大的免疫力。
钟南山教授之前说过,尽量不要去人多的地方,所以能不去超市就不去。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如果家里没有食物和食材,可以找一个青壮年去购买食材,去的时候一定要戴口罩,回到家以后可以换衣服,并且用流动的水洗手。买的食材尽量不要吃凉拌的,尽量把它们煮熟、煮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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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感染者可能去过超市,那超市还能去吗?为什么?
疫情肆虐,作为普通民众,我们能做的只有乖乖待在家里,不给社会和他人添麻烦。但是人每天都要吃饭喝水,所以还得买菜做饭,疫情期间去超市买菜安全吗?这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在超市的客人中如果没有人携带病毒,那肯定是安全的,但是病毒也不是肉眼可见的,很多人担心超市会有新冠肺炎患者活动过,那超市还能去吗?
1. 常备消毒酒精
新型冠状病毒在75%的酒精下就能被杀死,所以家里可以准备一些消毒的酒精,去超市买菜后用酒精喷洒衣服、鞋底,用棉签擦拭手机,可以确保不会“带毒回家”。值得注意的是,高度酒精的燃点极低,不要喷洒过多,不要在厨房等有明火的地方喷洒,避免出现火灾。
2. 出门要防护
疫情期间去超市买菜要做好安全防护,新型灌装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是“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很好理解,所以疫情期间去超市买菜的话,佩戴好医用口罩、带上手套,避免面对面与人交流、买菜回家先洗手这些都是必要的防护措施。
3. 列好购物清单
防止遗漏,有效的缩短购物时间!最好一次性多采集些,足够家里几天或一周的食物,尽量减少出门的次数!
4. 错过买菜高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购物中心起火致2人身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购物中心起火致2人身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