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超市购物购销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超市购物购销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二、三线连锁超市采购好做吗?一般采购助理都是做什么的?
如果你做过采购,有丰富的职业经验,那么二、三线连锁超市的采购肯定可以胜任,但如果自己没有一丁点经验,我建议你还是不要去尝试了。

只要是超市采购,不管是大型连锁,还是小个体超市,本质上没有太大区别,顶多就是管理上、渠道上、流程上、规章制度上有些区别而已。对商品的采购、销售、选品方面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如果你有相关经验的话,到哪里其实都可以很快的进入角色。
采购还分很多种,比如负责食品类的食品采购,非食类的非食采购,以及生鲜类的生鲜采购,如果是大型连锁超市的话,还会细分到各个小领域,比如水果采购、蔬菜采购、酒水采购、酱菜采购、针织采购等等。
因为节约成本,一般都是一个采购同时负责多个分类或多个门店的多个类别,所以此时就需要采购助理。首先当门店多到一定程度时,采购部门需要独立出来,这个部门需要在日常工作中独立运作,但又不能脱离营运部。所以营采之间的纽带就需要采购助理来维护,采购主要针对外部市场选品,采购助理针对内部商品结构调整进行反馈,采购筛选并采购商品,而助理负责反馈营运部数据,即是处理好营运部与采购部的双向业务,说的直白些,采购助理就是配合采购经理与营运主管工作的。
发中标通知书的当天,可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吗?
一般讲采购招标公开结果之后都有个质疑过程,就是让全体投标单位发表一下意见。但如果程序合法、选择中标单位有依据,事情又急迫,发出中标通知就签合同亦无不可。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当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是可以的,不过最好不要操之过急,有些事情不能急。
一、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可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当采购人确认中标人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之内应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其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也就是说,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可以同时发出。
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应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从上述时间要求来看,理论上,采购人可以在发布中标公告当天,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二、最好不要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当天签订合同
(一)合同签订应有一个协商的过程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执行中很多纠纷都是由于合同签订过于仓促、马虎所造成的。
在招标文件中,按规定应附有合同样本,但此样本仅是一个通用格式。每个采购项目均有其特殊要求,采购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签订前,需要对交货方式、交货时间、资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广泛协商。
在不违背招投标文件的实质要求前提下,细化合同条款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因此,具体合同条款必须要经过双方协商,慎重签订合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超市购物购销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超市购物购销合同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