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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抬婴儿车致孩子摔骨折,商场人员被索赔冤不冤?对此你怎么看?
虽然主要责任在于妈妈没有很好的把婴儿固定在婴儿车上,但商场人员被索赔也不冤,甚至觉得商场也有责任。
首先说说这位母亲,很明显的,每个婴儿推车的说明书,都会要求孩子在车上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固定好,就是为了孩子这样的意外发生。从视频上看,孩子是瞬间掉下来,相信是这位母亲应该是没有固定的。
商场人员出于好心,这肯定是不用置疑的,但是我们在做好事的同时,也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别是这种有婴儿参与其中的情况。如果觉得不能保证安全,可以建议母亲另选地方通过,这样即不拒人于千里之外,也保证了自己。
商场的责任就是,在电梯口为什么要设这种隔离桩,连个婴儿车都通不过,如果还有另外的通道,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提示,让此类顾客不强行通过。这种不合理的公共措施,在很多地方也比较常见,所以出事是早晚的。
这件事也给每个人上了一课,对于父母来说,用婴儿车一定要给孩子固定好,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发生意外 。而做好事的人,也一定要量力而为,注意自己和帮助对象的安全,必要换一种方法帮忙。
最想说的是,希望所有的公共场所,帮稍微照顾一下,那些特殊的群体,例如带孩子的父母,身体不方便的推轮椅的人员。
分享我身边的一件类似的事儿,前几天家住农村的三姨跑来我家借钱,说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要赔人家钱,但是这钱赔的可真冤。
三姨和三姨夫开了一家小超市,正好又在路边,生意还不错,小日子过得也有滋有味的,村里人都十分的羡慕。几天前,他们两个人开着自家的农用车去县里进货,路过车站的时候,被一个同村的人拦住了,想着两人帮忙把他捎回家,省点路费。结果就在回去的路上,途径一块颠簸的路面时,那人没抓好摔了下来,正好摔到了后脑勺,现在成了植物人。这家人就赖上我三姨了,从一开始的医药费,到现在要30万的赔偿费。不仅这几年开超市的积蓄全部都赔进去了,还欠了一屁股债,你说这冤不冤。
再说说这帮忙抬车的人,也是挺冤的。但是谁叫你是商场的工作人员呢?帮助顾客又是商场工作人员份内的事儿,我觉得这种在工作范围内的事情又涉及到商场隔离桩的问题,不应该有工作人员全部负责,商场也应该付起相应的责任。另外,这个过程也涉及到孩子母亲的疏忽,所以工作人员可能得负责,但是并不是主要责任。
应该商场人员不会被索赔,为什么呢?首先看视频,商场工作人员在帮忙抬小孩,当时认为举于之劳,于是不加思索就帮忙,哪知,小孩从坐椅滑下,这中间主要责任是小孩妈妈未把小孩固定牢,或无危机意识造成。如以前没有监控就有很多说不清,但现在监控实录,任何人,也不能或不好狡辩。连炒的飞飞扬扬的常某打老师案,都不需要矛盾的另一方到场辨论,或指证。事情就是这样。那超市员工,有无提醒潜在危机的责任,关于这点,可以说谁都有或应该提醒潜在危机,也可以说,谁都没有提醒潜在危机的义务。所以不能要求提供举手之劳的帮忙者,去负担被索赔的责任。举例,小孩吃饭,筷子含口中走路或跑路,过路或邻居或看见的人,可以大声叫小孩不能这样,也可不管任其发展(去年成都报告四例,筷子穿喉者)。我的生活圈,看到小孩危险举动(爬墙翻窗,摸电线),也不敢(!)尽提醒义务,因为以前大声说过小孩不对行为,被人好好骂过,学乖了。吃自家的饭,不操别人的心了。
另一个理,员工是商场的职工,安排谁在哪上班,都可能帮一把。凭什么找商场员工索赔。
那可不可以找商场索赔?这个应该咨询法律界人士。因为题目是商场人员被索赔,这个超出答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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