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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早知道这件事预谋已久,我们更大的关注是,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许某有了杀心。在最近的一段采访中,案发后的7月6日和7日,遇害者来女士的丈夫分别购买了洗洁精和创可贴。可见,这是在准备清洗血迹?或者其他的一些行为呢?我们不能够断定,但是我们可以知道的是,我们越来越多的蛛丝马迹可以说明,许某的确是早有预谋且一直在等待销毁证据。
其实,许某最令人感觉到惊悚的地方——冷静。
试问做了这件事之后,甚至亲手直接将对方给分尸,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这可能是一种极度的担心和害怕,怎么还想着会销毁尸体呢?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许某的心理素质到底是多好,甚至我们猜测是两种可能:
1.许某恨来女士,因此这件事之后,会将对方的尸体给分解,并且还能够面不改色
2.是惯犯。之前就做过类似的事情,我们想要警方能够让对方交代是不是除了来女士,还有其他的命案,对方应该不仅仅是来女士,如此的冷静,我们感觉到的是害怕
因此,我们可以知道的是,许某某的行为每一步都是有迹可循的,这种人确实危险的,我们需要用更严苛的手段去制裁,让这些坏人不会漏网。
关键时间线,这个还不是最恐怖的:是30小时内悄无声息的把人杀了。
是7月4号,许某某陪着来女士去杭州市红十字医院配药。(被采访时,他说妻子睡眠不好,要吃药。)
7月4号下午
来女士带女儿买了书还有蛋糕。
7月4日下午五点,三堡北苑4幢楼电梯,来女士和女儿回来的画面被拍到。
7月4日19点许某某交代一家人吃了蛋糕,辅导孩子写作业,22点入睡,那时候,来女士应该想不到那是自己最后的晚餐。
7月5日许某某称来女士电话不通,联系不上。
7月6日来女士工作单位打电话,称来女士没有到岗。
7月6日19点来女士家人报警,警察对地下室,楼顶,甚至派出警犬搜索。
按照时间线,30小时,用了2吨水,许某某就凭一己之力,把来女士"人间蒸发了。这个时间之短,作案速度之快,不留痕迹的操作,让我害怕至极。
7月27日下午杭州一超市工作人员说:案发后,警方曾到超市调取监控,监控显示,7月6号和7号,遇害者来女士的丈夫许国利分别购买了洗洁精和创可贴,通过这件事我觉得说明了,警方在没有大规模的抽取化粪池之前,就已经将许国利作为重点怀疑对象来排查了,当时可能也是暗中调查,以免打草惊蛇,表面上在帮你找失踪人口,其实背地里可能已经知道来女士已经遇害,正在调查谁的行凶性最大,自然而然许国利肯定会被作为第一调查对象。
购买洗洁精我觉得这就和之前家里一天用了2吨水接上了,洗洁精和水在一起混合之后可以起到润滑的作用,这样更方便快速的将碎Shi块冲入马桶,还有就是事后将要大量的清洗案发现场,家里以前的洗洁精可能当天就用完了,还没够所以6号又去买了一次,我觉得他可能是想将家里再重新洗一次,这样更多了一点保证。
至于买创可贴,我不觉得是在分shi的时候刀具划到了手,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将一个大活人全部处理干净,这个刀肯定特别锋利,我觉得如果划到了手就不是一个创可贴能包好的了,我觉得可能是在碎骨头的时候被骨头的渣子扎破了手,我觉得还是有这个可能性的,这样伤口不是特别大,创可贴就够用了。
我觉得他买洗洁精和创可贴就应该是这样,大家觉得呢?
后续来了,据距离许某家8公里之外的一家超市(小超市)的工作人员说,事发后警方曾来到店里调取了案发之后6日、7日的监控视频资料,并位他们做了笔录;
开始超市的工作人员并不认识许某,调查组来过之后,超市员工才翻看那两天的视频,发现该男子确为许某,当时还带着口罩;
我们看到超市员工说6日、7日许某来购买过创可贴和洗洁精,还特意选择了距家较远的8公里外的小超市,并且带着口罩进行了伪装,其目的无非是避开一切熟人和监控,防止他人起疑,洗洁精当然是用来清理血渍的,而在肢解过程中其双手难免被划伤,所以购买了创可贴;
调查组在6日或者7日就对许某的家进行了排查,加上刑侦专家、心理专家、先进侦测仪器、警犬的配合,而且在案发后排查了6000多个小时的监控视频资料,走访了1075户住户,排查了1000多个摄像头:
之前就发生过类似的案件,只不过作案者再作案10几天后才选择报警,而且将墙面进行了重新且全面的粉刷,但是在调查组先进的仪器照射下,轻而易举的就发现了被掩盖的血迹。
那就大错特错了,调查组之所以没有立即对许某采取强制措施是因为证据链还不完善,目的就是以时间换证据,在面对如此狡诈和反侦察能力如此强的许某时,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充分固定证据链条,等到证据全部搜集完毕之后,再对许某实施控制,防止其翻案!
所以说再狡猾的老狐狸也斗不过好猎人!
尽管许某在接受采访时强装淡定;
尽管许某在接受问询时尽量配合;
尽管许某“满世界”的张贴悬赏10万元的寻人启事刻意的撇清自己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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