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超市购物买糖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超市购物买糖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超市可以对我用糖果找零,我为什么不能用糖果结账呢?
对于这种找零方式,很多人都觉得没什么,都会欣然接受。主要是因为一角或五毛的零钱不容易花出去。
携带也不太方便,所以宁愿换成糖果吃掉,不过一些年纪比较大的就不会妥协,他们坚持要收银员找零钱。用糖果代替零钱对于商家来说是非常有好处的,这些放在收银台前用来找零的糖果,大多都是比较平价的,他们可以用找零的方式把这些糖果销售出去。
虽然是一种营销行为,但在消费者自愿接受的前提下,没有人觉得这是一种盈利手段,商家们也可以靠着糖果找零这种方式大赚一笔。不过有想法的网友则说:超市将糖果当零钱找给我,那我以后去超市没带钱可以用糖果抵押吗?
我们平常不注意或是习以为常的生活习惯,有些时候是蕴藏着商家的销售手段的。不过现在的人都用手机支付,糖果换零钱这种事情越来越少了,不知道超市的糖果会不会堆积成山?假如去超市买东西用糖果来抵扣,你们觉得老板会同意吗
超市如果用糖果找零,我们应当拒绝。此风不可长,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拒绝糖果找零的陋习,不能随随便便让超市怎么做我们就怎么接受。我就是如此坚持的,我一定要散钱,几毛钱纸币、硬币我也要,只要是人民币我就收,硬币搁哪儿我都愿意。有一次去一个超市,现金交易后,收银员要找我三毛钱的,但她拿给我三颗糖。我拒收。她说没零钱了,将就着收好吗?我说,我拿人民币跟你交易的,你得拿人民币还我。结果她拉开收银台箱子,一毛钱的纸币和硬币都有。我就问她,你说没有零钱是什么意思?这不有零钱吗?她没有回答,拿了三个硬币给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的交易必须使用人民币,大家可以查查相关法律法规,看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任何人、单位、组织都不能拒收人民币,交易需要用人民币,我们也不能拒收,那么超市与顾客的交易只能以人民币来对等交易,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无论是纸币还是硬币,超市找给我,我必须收下,哪怕给我一大堆硬币,我就算用大卡车也得拉走。不能拒收,这是法律问题。人民币不能拒收但以糖代钱的做法必须拒绝!
再说了,一颗糖代表一毛钱?一颗糖有一毛钱的价值吗?没有,因为超市里以糖代零钱的那些糖是廉价的,如果超市拿糖代替零钱是允许的,那么他们怎么不拿茅台来代替零钱?所以在逻辑上分析,超市的以糖代钱的做法是行不通的。之所以社会上有这种现象,应该是超市“发明”了这种做法后,顾客觉得无所谓而养成的。毕竟几毛钱在我们口袋里放着不太方便使用,所以觉得以糖代钱无所谓;有些人自以为揣着几毛钱在口袋很掉链子所以觉得换糖就换糖吧,又是一个无所谓。总之,各种无所谓的原因造就今天以糖代钱的现象。
以糖代钱,那些糖果不是我们想要购买的,所以这种做法,超市的行为就是强卖强买。我们应当理性消费,正确树立交易观念,拒绝超市变相强买强卖以及交易过程的违法行为。
商家的一种思维方式是无奸不商,对顾客来说是没有好处的,反而会流失更多的顾客。
对商家来说,可能一时半会难以找到零钱,或者不想找到零钱,采用更低端更低价的替代方式替代物品来给你找零,顾客也怕麻烦,也不愿意接受找零这种麻烦行为,于是接受了糖果这种思维定义。对于顾客来说其几毛钱的问题不大,商家用其他东西代替其实是没有无关紧要的。
但是反过来说,商家只接受金钱零钱现金的交易,不接受以物换物,糖果对他来说是没有价值,因为他不缺少糖果,对顾客来说可能糖果也是一种变相的购买,变相的兑换。
如果商家给顾客找零用其他东西代替,比如说用一个鸡蛋或者是更高端的商品代替会得顾客的心,并且有那种抓住顾客贪小便宜的思维可以揽收更多顾客,如果用更低价的商品代替,可能会流失更多顾客,给人一种商家贪小便宜占便宜的感觉。
如今随着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很多人平时无聊的时候就喜欢去逛逛超市,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是需要买的。不过有时候在结账的时候却总会遇到这样的一件事,就是超市的收银员们总喜欢将糖果来代替零钱,这样的强制收费令很多人都觉得很不爽。平时我们见到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默认的,毕竟这几毛钱也不是什么大数目,不过有时候这内心还是有些不愉快,毕竟这样的强制消费肯定很让人接受不了呀。而且这些糖果一般都是那些没人要的糖果,就算是拿回家了没吃只能扔掉,有时候就不明白商家为什么要这么做?后来就有一位当过超市收银员的朋友说出其中的缘由,其实这些糖果一般都是一些价格比较低廉的散装糖果,这些糖果看起来价格蛮贵的,可是实际的成本却非常的低。而且这些糖果没人要准备过期了,这时候要是可以卖出去的话,商家也是可以赚点钱的。还有就是现在几毛钱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根本就是小数目,所以一般见到这种事大家都是没有去计较,既然没有零钱换就直接换成糖果也蛮好的。不过有些顾客就不这么认为了,他们最看不惯超市用糖果来诓人,他们宁愿拿着一些硬币也不喜欢那糖果,毕竟这些糖果就算拿回家了也是没人吃浪费了。
相信很多朋友都认为这样的方式并不怎么好,我也接受下不了。我会拒绝,拒绝后她肯定就会找回该找的零钱。为自己拿回自己的。
这个问题我想大部分人都有遇到过,就是买了东西以后,你付钱了,他需要找你零钱的时候,会以没有零钱为借口给你一些同等价位的小物品来抵扣应该给你的现金。这时候我想好多人都会默认这种方式,因为一般也没多少钱,不想和商家去较真。但是我想说的是一般情况下商家其实是故意这样子的,那这时候其实我们消费者是有权力拒绝这种方式的。至于楼主提到的我们用小商品抵扣现金的情况,我想不管在哪里都是不允许的。
以前的时代跟现在时代,基本上都还存在用糖果或者小礼物代替小额的零钱给予客户。
并非不是零钱不乐意找,而是这是一种营销,
超市一直都是跑量的端口,人流非常大,100个人糖果代替零钱那么商家又赚到的糖果的本金,同时又可以把糖果卖给客户,双方何乐而不为呢?
那么我们问题又来了,糖果尽然能当做零钱,为啥我们不能用糖果结账呢?
两者之间的字眼是有很大的差异。
但是呢?糖果如果是拿去超市或者食品店基本行不通,就无法结账。
目前的趋势,基本都是云端,比如今日头条,还有一些互联网平台, 糖果都是能结账的,至于怎么结,就不分析太多了, 我只知道超市的可以用糖果换零钱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的时代不需要纠结糖果为啥不能结账了? 不是为啥了,是已经开始了。
超市用糖找零,我可以拒绝吗?
应该可以拒绝,因为买东西是用的人民币,人民币是流通而有法律保障的。而糖果只是食物,但它有一定值,但它在市面上流通使用没有法律效应,如果说不能拒绝,我拿同样的糖果去买超市买其它商品能行吗?显然不行,所以说商家用糖果来找零是不合法的,起码是错误的。
如果商家在得到消费者允许前提下,以小吃代找零无可非议;如果不征询消费者意见就以小吃代替找零是不妥的,但目前法律上还没有相关针对性条文。如果在消费者要求找零钱的情况下,商家还坚持要以小吃代找零,这就构成强迫消费,是一种侵权行为。你可以拒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超市购物买糖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超市购物买糖果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