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骨折到超市购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骨折到超市购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超市跌倒之后骨折,超市应该承担哪些赔偿?你怎么看?
一般情况下,超市如无过错,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可酌情承担赔偿责任。
地面过滑,老人很容易滑倒的。
在一些特殊部位例如楼梯等处缺乏必要的保护装置。
超市临时设置的障碍物导致老人滑倒。
老人滑倒后,超市没有及时救助或者在救助时有过错。
等等。
老人超市购物摔成粉碎性骨折,没有证据证明地面有水,能够向超市索赔吗?
能,为什么不能,影响老人摔跤的还有超市营业员不漂亮,导致老人心情不好,摔跤了,还有超市风大了,吹摔跤了,价格比家门口小卖部贵,吓摔跤了,还有超市装修颜色太花,老人眼花看不清楚地,都应该超市负责
不能,地上有没有水,不是你说了算,是证据说了算,现在讹诈的人太多了,特别是老人,只要摔倒了,就必要要找对方来赔偿,哪怕是在街头踩到香蕉皮摔倒,找不到扔香蕉皮的人,那就找环卫工,谁让环卫工不及时清理走香蕉皮,人都变坏了,只要一出事,总要找一个垫背的,总要找相关方来赔偿,哪怕是八竿子打不着,也必须要讹诈一点,能讹一点算一点,是如今人的普遍心思,哪怕没有结果,也要试一下,这也是为何如今社会风气不好,道德整体滑坡的根源。
老人超市摔倒,你说有水,导致超市太滑摔倒,其他不说,你有证据吗?如果没有,那就是讹诈人,如果有,打官司去,至于法院理不理,是另外一回事。我个人觉得,即便是超市没有及时把水清理干净,你作为成年人,不仔细看地?走路不看地面吗?明知道地面湿滑,你不小心走路,又能怪谁呢?如果是超市不小心把一些容易打滑的洗衣粉水或者其他湿滑的东西弄到地面上,没有及时清理,超市有责任,至于水,算不算责任?我给个人觉得不该算。
即便你觉得超市有责任,打官司,现在讲究的是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既然里觉得是超市地面有水,导致路滑把老人摔倒,那么,你就必须举证,当时超市里地面确实有水,如果你没发举证,提供证据,那么,官司必败。既然提问里已经说了,没有证据,你要索赔,那就没有希望了,如此,就不要自找没趣了,明知道打官司会输,就不要浪费时间和精力了。
评论前先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
湖北周大妈在超市不慎摔伤,摔倒后她声称地面有水,随后报警处理,警方勘查后没有异常,建议她先去就医再和超市协商解决。
经诊断,周大妈胳膊胳膊骨折,治疗费花了2万多元,她向律师咨询如何索要赔偿,律师称没有足够证据,建议与商场和解赔偿。但商场声称自己是国企,不能私自和解,建议走起诉程序,判多少赔多少。周大妈只能带记者上门讨要说法。
周大妈在商场摔伤事情确定无疑,这么大岁数骨折也是令人同情,但在超市摔伤就要索赔并不那么简单。
周大妈摔的有些莫名其妙,她声称地滑摔倒,可正常人摔倒会呼喊店员或者周边路人帮忙,这些人是重要证人,但她选择了报警,可警方赶到现场只发现地面有略微印记。
人证物证都没有,只说地滑摔倒,换做任何一家超市都不可能轻易赔偿。事情也许另有隐情,否则律师也不可能认为证据不足起诉困难,建议和解索要赔偿。
客观的讲,超市做法没有问题,发生事故第一时间伤者没有通知,索赔没提供证据,这种情况下赔偿无法对公司交待。
至于和解更不是一种明智选择,今天赔了钱,明天摔的人会更多,不管是律师还是记者出面,都要以证据和法律为前提。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遇纠纷还是要交给法律处理,和解妥协只能主张不正之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骨折到超市购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骨折到超市购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