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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穴市酒驾,醉驾十月份名单?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就是有不少酒司机不惜以身试法。这不,10月19日晚,武穴交警一个多小时就查获酒司机6人,其中醉驾1人。19日晚19时30分许,在民主路同心超市路段,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刘敏带领车管所、交警一中队民警在此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有些市民和驾驶员得知民警是在严查酒后驾驶时,都纷纷表示支持。一位接受民警检查的驾驶员刘先生说,我们对民警严查酒后驾驶百分之百的支持,他们营造出严查严管的环境,才能让那些保有侥幸心理的人望而却步。晚上8时许,民警在对一辆白色小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姜某脸色发红,便要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姜某赶忙称自己只喝了半瓶啤酒,没敢多喝,“今天和朋友们一起吃饭,我就喝了半瓶啤酒,寻思转个弯就到家了,就自己开了车。”通过测试,仪器显示姜某的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8时35许,民警发现一辆小车司机有酒驾嫌疑,于是立即上前拦下该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下车接受检查,可驾驶员始终不配合,驾驶员与民警僵持了近20多分钟后仍拒不下车,无奈民警只好依法将其带到医院抽血检测。经检测,驾驶员张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至21时,一个半小时的集中整治行动就查处饮酒驾驶6起,其中醉酒驾驶1起。据交警大队负责人刘敏介绍,国庆以来,该大队共开展酒驾整治行动5次,每次都会查获酒驾或醉驾司机,多的10余人,少的4、5人,从没“失过手”,我们最希望看到的是一个酒后驾驶的司机都没有,但总有一些人不自觉,不把酒后驾驶当回事。在此,他再次提醒市民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幸福,坚决做到酒后不开车。
1、邓某旺,男,1969年9月出生,江西省瑞昌市人。2018年5月20日14时15分许,邓某旺酒后无证驾驶未保险、未登记双狮牌两轮摩托车行至瑞昌市303省道黄金至双塔63公里200米路段,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邓某旺酒精含量为131mg/100ml,属醉酒驾驶。邓某旺被瑞昌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并处罚款,5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胡某平,男,1978年3月出生,湖北省武穴市人。2018年5月27日20时5分许,胡某平酒后无证驾驶赣GU***0号小车行至瑞昌市通江岭至码头2公里路段,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胡某平酒精含量为88mg/100ml,属醉酒驾驶。胡某平被瑞昌市公安局取保候审,5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3、阮某林,男,1978年04月03日出生,江西省瑞昌市人,2018年05月27日14时56分酒后驾驶赣G5***6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阮某林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42.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阮某林被瑞昌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4、刘某道,男,1956年9月,江西省瑞昌市人,2018年5月9日20时45分酒后驾驶粤RA***3号牌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刘某道血液酒精浓度为103.2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刘某道被瑞昌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5、王某光,男,1987年1月,湖北省阳新县人,2018年5月16日8时20分酒后驾驶赣G0***3号牌小型汽车被查获,经检测王某光血液酒精浓浓度为108.7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王某光被瑞昌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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