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超市购物小票太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超市购物小票太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超市结账之后发现小票上收的钱高于标出价格,超市应该赔偿10倍金额还是3倍?
以我的经验,这要看超市是如何承诺的,有的承诺双倍赔偿,有的是10倍,每一个商家的承诺都不一样。

一般出现这样的情况倒也不是商家故意欺骗消费者,很可能是商品涨价了,但是调价员却没有及时更换价签导致的。
我遇到类似的情况一般不会过于追究,我也不想为难那些可怜的女孩子,其实就算商家故意为之也不是她们的错。
在这里我也不是鼓励不追究超市的责任,如果追究的话,要么商家怎么承诺怎么来,商家没有承诺的就按价签上的价格卖给你,并赠送礼品,向你赔礼道歉。
价格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如果被欺诈者被认定为被欺诈的事实的话,被欺诈者可以主张的价格欺诈赔偿为消费金额的三倍的赔偿;如果不足500元的,价格欺诈赔偿按500赔偿。
对于一名渴望和平的中国公民,我的看法是在赔不赔钱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超市给的态度,超市是否用一颗真诚的心对待每一位客户,如果不是,赔了你钱,你却得了社会的悲凉,如果是,虽然吃了亏,但是得了尊重。
为真诚为客户服务的超市打call,为维护自己尊严与知情权打call.
希望大家喜欢我的文字。
谢谢邀请,关于这个问题我还真的遇上一回是在沃尔玛超市是周末超市搞特价,原来12.8元一瓶的生抽,特价10.98元。可当我买单时收银机实际上还是原价12.80元,我发现后问收银员,可是她也不知道,她说收银机没有特价。后来找来超市当班领导一查,发现是超市员工的失误。领导一个劲的道歉,态度诚肯的让我不了了之。
谢邀。我认为超市应该给消费者一个说法,就是赔偿消费者多收的钱款N倍。先看商家有约定的赔偿方案是否有几倍,若沒有约定,那就按消法规定来执行。因为多收消费者的钱,都是商家的错误。不管是无意或有意。但我个人的意见是,让超市退回多收的钱款,承认错误,送消费者一个小礼品。保证不会再出现这种事情。如果消费者心理不平衡,可以和超市领导协商,让超市赔偿多收钱款的一倍就行了。请小编不要生气,得饶人处且饶人吧。退一步海阔天空。
超市商品上的小票价格处易撕处什么用?
是出于防损的需要。防止有些人,将所购买的便宜的商品价格标签撕下后,重新张贴在货值比较高的商品上,所谓的调包。在电子称称纸上打叉,让这些别有用心的人不容易得逞,避免超市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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