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超市购物小票法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超市购物小票法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超市买东西没拿小票,事后发现商品过期了,超市要不要负责?
大家平时出门买东西,最后都会得到一个购物小票,购物小票是商业机构给消费者留存的销售凭据。很多人拿到小票随手就丢掉了。可是如果后来发现东西过期了,如果没有小票的话,超市要不要承担责任?

如果我们在超市买到过期的食品,按照规定,可以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一般都是商品的三倍价格,如果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来算。
但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有小票作为前提的情况下,如果小票丢失那就没有了购买凭证,自然相应的赔偿是达成不了的。其实一般超市的小票都是有存根的,但是如果打着赔偿的名义去拿小票,估计人家也不会认账吧。
还有些情况是拿到小票也没有什么办法的,比如有些超市会在小票上盖一个印章,上面写着商品未过保质期,对此超市的理由是,为了应对哪些恶意打假的。但是也有消费者没有检查保质期,超市就盖了章的。这样无疑就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而且在法律上,盖这种章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食品过期了,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不会因为这一个盖章就免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超市购物小票法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超市购物小票法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