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超市购物免责条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超市购物免责条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商场标注“特价服装,售出概不退换”合法吗,如何维权?
近段时间,多个服装品牌的2017年冬季服装纷纷降价促销,低折扣也吸引到不少市民淘货。有服装专柜标出“低至1折”却没有一折商品,而且还标明“不退不换”。 对商场标注“特价服装,售出概不退换”是否合法?如何维权呢?

低折扣吸引市民到店,但到店后没有这种优惠,这种情况下市民大多只能被动接受,商家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以格式条款形式声明“概不退换”更是属于霸王条款,不合法。
《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售出的产品有瑕疵,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消协多次提醒,“特价商品,概不退换”“物品丢失,概不负责”等告示,是商家利用消费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不了解,给消费者增加的不公平交易条件或不合理的规定。一些商家打出“特价商品,概不退换”等告示,显然是借打折公然降低自己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无视和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在遇到商家出示此类不平等规定时,要理直气壮地拒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打当地的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等待协调处理;
对协调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当然,由于尺码不合适等原因,只能与商家协商解决或事先约定“无理由退换”。
不合法的,因商品缺陷对你产生的损害,商店是要负责任的,不能因为一句话就免责的,还要看这款产品有没有保质期,是不是生活耐用品,保质期内产生的问题,商店就要对产品负责,总之,商店不会因为一句话就会免责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超市购物免责条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超市购物免责条款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